2016党员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谢友念 手机版

  2016党员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一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06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xx)》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2016党员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二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高办发[2013]34号)文件要求,我处对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处为行政机构,现有在编人员54名,其中科级以上12人,科级以下42人(含20名自聘干部),办公地址为高平市迎宾路21号,办公用房占地面积1620m2,办公室用房415 m2,其中领导干部用房163 m2,公共服务用房1025 m2,设备用房75 m2,附属用房90 m2,出租办公用房60 m2。

  无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门召开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机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清理检查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违规、超标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针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这项工作,我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袁拴保同志牵头,抽调专人,党办、行政办具体负责,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确保落实了上级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对处机关办公楼内的办公用房进行了逐一细致丈量排查,确保符合中央对办公场所建设的统一标准,绝不违规。经过全面自查,我处无超标准和违规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对于清理出办公用房超标的已经进行了合并和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处机关办公大楼修建已有20多年,部分机关干部认为现有的办公用房不存在超标的现象。针对这一认识,我们将加大教育力度,切实将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的文件精神上来。

  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精华版3篇各类报告

  2、街道办事处工作千头万绪,而现有的工作人员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的情况是几乎多见。由于每一个“对口”的上级部门都要求加强阵地、档案、资料的建设,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有的工作人员办公房超标,但具体到每一个岗位来讲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1、加大对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大家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思想认识,在全处形成主动接受监督、制止奢侈浪费、积极配合自查的良好氛围。

  2、对存在个别人员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我处将在短时间内予以清退和整改,确保自查自纠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3、街道纪工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引导全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各项工作纪律。

  2016党员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三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 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 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某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某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2015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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