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24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二)提高党组织服务水平。创新基层党组织阳光服务模式,建市、县、校三级联动的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全年受理各类服务事项1007件;这一做法被省委教育工委推广到全省。拓宽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渠道,组织1345名党员进131个社区,认领服务岗位518个;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五个一”优质服务竞赛,组织“五进五访”活动,创建“五型”机关;在学校开展“家访万人行”、“教育恳谈会”,收集建议835条。

  (三)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双培”工程,将23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成为中共党员。开展“三课一岗”竞赛,树党员先锋。组织90个基层党支部2118名党员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在八中、中职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落实党建工作保障,20个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经费预算83.7万元;有党员活动场所20个,面积2645平方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巡查10次,集体廉政谈话4次,个人廉政谈话120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内部通报批评3个单位3人次。

  (四)提升问题整改实效。制定30项措施,落实了中央、省、市专项整治任务。采取7项措施,整改了党委查摆的3个党建工作问题。已完成党委班子查摆的29个整改任务。整改了11所“公民不分”的民办学校,清理了2408名“在编不在岗”公办教师,党员干部退出了在民办教育机构的股份809万元,规范了教辅资料的选用,根治了“搭车收费”现象。建立了《市教育局公务接待与公务考察实施细则》等29项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与履职尽责要求有差距。没有把党建工作列入考核目标。重行政轻党务,重教学轻党建。党建工作思考深度与调研力度不够,工作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没有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不在状态。

  (二)党建工作保障与服务型党组织标准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少数基层书记抓党建工作原则性不强,存在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党建工作主动性不够,凭经验办事,未能与时俱进。20个直属单位中有7个单位没有书记职数。党建工作经费没有列入预算。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使用不充分。个别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发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不健全,党员志愿服务与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还缺乏长效机制。

  (三)党员教育管理与作用发挥有差距。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有的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有的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不到位,结果运用不充分。少数单位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缺位。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基数缴纳党费。少数党员党性意识淡薄,没有起模范带头作用,甚至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对常住外地的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缺乏有效举措。

  (四)作风建设与从严从实标准有差距。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召开后,少数单位负责人思想上有所放松,存在等待观望情绪。个别单位的整改疲于应付,流于形式,有些问题的整改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改到深处。

  产生以上问题,从主观上找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思想认识不高。认为党建工作是“虚功”,是“软指标”,短期内难以产生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二是创新精神不强。满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缺乏一抓到底、追究问责的狠劲。三是督促落实不力。考评时看记录、查资料、听汇报较多,看现场、查实情较少,导致一些单位党建工作图形式、走过场。奖罚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起到鼓励先进和鞭策后进的作用。

  三、下一步推进党建工作的打算

  (一)全面担负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和部署党建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后的整改落实,近期组织一次集中督查。建立完善局机关、二级机构和直属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

  (二)全面改进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组织党员干部参加 “五进五访”、志愿服务、教育恳谈会、“家访万人行”活动;组织2期经典诵读、6期道德讲堂、4期文化讲坛。制定《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员教育培训三年规划(2015-2018年)》。举办2期建工作培训班,培训100名党务工作者。加强业余党校建设,筹建“数字党校”,开发一批优质微党课,征集一批党员教育创新案例。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三)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的服务水平。制定《教育局直属单位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划(2015-2020年)》。配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筹建学校党建工作研究会。加大基层党建工作保障力度,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各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发挥效益。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四)全面落实教育活动的整改举措。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小结、半月一报告、每月一通报”; 实施项目管理,组织团队攻坚。成立4个督导组,开展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重点督查与单位自查。定期公布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抓好“在编不在岗”、“公民不分”等问题整改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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