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31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进一步规范东城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我省依法治医工作要求,近日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市支队及各区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制定了详细检查方案,对辖区各类医院进行拉网式检查,市支队按照辖区划分对将支队监督员分成3个检查小组,由市卫计委副主任、综合监督科科长和支队副支队长各带一组,并抽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专家协助,分别对全城区的所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门诊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各区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检查。

  二、具体检查情况

  1、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员461人次,车辆128台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143家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医疗机构资质是否合法,使用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是否合法;二是医疗执业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三是精麻药品管理、临床用血等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使用保管书写病历、处方等;四是开展医疗技术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及器械的使用、维护、清洗消毒、卫生防护、质量检测等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是否真实规范。五是医疗安全工作:医用电梯的维护,医用氧气瓶使用及存放,饮食安全等工作是否按要求执行,整改不安全隐患。大英县在这次检查中,除了检查上述必检内容外,还结合本年度重点检查工作计划对各类医院的综合管理、医疗文书质量、合理用药以及院内公共场所管理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2、存在的问题

  (1)医疗机构资质方面

  全市各级医院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具备较强的依法执业意识,机构和相关人员基本都具备合法资质,能做到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目前已经立案调查,射洪县部分一般乡镇卫生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大英县发现5家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进行校验,且未亮证、悬挂在医院醒目位置,。

  (2)医疗执业行为方面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精麻药品管理较为规范,做到了专人管理,开具精麻药品的医师均通过了培训,考核,取得了处方资格,个别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未建立专门精麻药品出入库登记薄;临床用血方面,各临床用血单位均成立了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相关工作制度较完善,均制订了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手册。但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例如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存在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未定期召开临床输血专题会议,没有总结、通报本单位临床用血情况,没有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没有临床用血会诊、指导用血记录。临床用血无有效计划,未结合实际用血情况科学合理贮血等。医疗文书方面,绝当部分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真实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医疗机构文书书写不规范,比如项目填写不齐全,处方字迹潦草、医生签名无法辨认或漏签名等。部分医院外科手术病人未签署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内容没有条理性,起不到知情谈话预防风险的作用。医疗机构放射科、检验科方面,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涉嫌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放射科防护设备未正常使用,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检验科设备未按国家规定要求校准和年度强制核定,检验科阳性标本处置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使用专用容器。另外部分医疗机构门诊候诊大厅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均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对8家涉嫌违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全市共计对8家涉嫌违法的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还将继续加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影像科、妇科、医疗美容科、不孕不育专业等重点科室的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不断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的就医安全保驾护航。

  【2016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和促进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2012年医疗卫生监督要点要求,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医疗卫生监督科在全市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执法检查为重点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共执法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20户,查处无证行医156户次,对13户无证行医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 33000元,执行到位金额33000元,没收药品器械76(件、箱);查处超执业范围案件 6 起,罚款 16000元;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1 起,罚款 2000元;查处“两非”案件2起,吊销个人《医师执业证》1起;查处违反《母婴保健法》案件1起,罚款54800 元;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 4 家,下达行政警告4 份。

  二、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动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今年5月11日至13日,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确保群众就医安全”的专项行动,共取缔无证行医37户,没收医疗药品、器械24件、拆除牌

  匾14块、张贴取缔公告37份。5月30日又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以打击无证行医为主题的“飓风行动”,在此次行动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人员18人、公安人员8人、新闻媒体5人,取缔无证诊所23户,没收药品、器械27件,拆除牌匾5块,张贴取缔公告25份。8月14日至8月21日我局组织专班,对城区内所有地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执法,再次取缔无证诊所16户;10月,在我市霍乱防治期间,又对我市无证行医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所有无证行医一律进行了取缔。以上行动有力的打击了我市无证行医行为,更好的进化了我市医疗市场。同时,今年与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联合检查2次,共将6起涉嫌非法行医案件向市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执业行为

  今年共检查医疗机构320家,存在非法执为业行为的医疗机构 28家,其中,其中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 5家、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从事的诊疗范围与《医师执业证书》批准不符的22 家,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从事母婴保健技术工作的 3家,对以上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对 5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理。

  四、清理违规医疗广告

  今年共监测医疗广告310条,监测范围包括各类媒体、公交站牌、公交车身、车载电视、户外广告牌等,对4家违规发布医

  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落实“两非”案件的查处

  今年与市计生委一起对两起涉嫌“两非”案件进行了督办处理,其中对黄石港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医生段爱珍非法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给予了吊销段爱珍《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取消了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婴保分健技术服务资格;对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医院铜山口分院袁素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上报省卫生厅吊销袁素华《护士执业证书》。

  六、严厉查处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今年共与140家生活美容场所签定了“生活美容场所严禁从事医疗美容行为”的目标责任书,并对10家大型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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