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县城乡规划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30  编辑:cgf 手机版

  根据县住建局党支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 我于2015年3月20—30日对**县的城乡规划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先后深入9个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在9个乡镇及有关部门的鼎立配合下,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城定位情况。根据20**年**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30年)纲要》,**位于“一主三副,三轴一带两区”中“一区两带”范围,**县应主动依托地方生态资源优势,主动融入城市旅游圈,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水果养殖、无公害等产业,加快发展我县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新环境和新趋势,2011年,我县编制了《**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把**县城定位为“西南水电名都,生态旅游名城”。以“魅力独具的活力旅游之城,蓝绿交织的山水宜居之城和特色凸显的生态工业之城”为建设发展思路。将**县建设成充满活力和美丽特色之县。

  (二)县城规划情况。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要求,我县认真贯彻《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由粗放型向精细特色型转变。通过城乡规划,协调六排镇生态移民示范新城和重点组团、重点城镇、农村组屯的相互关系,合理确定城镇体系布局和村庄布局,加快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1.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把城乡规划作为引导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完善规划机制,健全规划体系,提高规划效率和水平,强化引领建设发展的龙头作用。目前,完成7个乡镇规划和220个50户以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2.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注重树立和推行科学规划理念,着眼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到2014年,县城总体规划报县人大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待县人大审批后,立即组织实施)、专项规划8个。截止日前,大部分规划编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已经准备报批。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次分明、覆盖全县的城乡规划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规划保障。

  3.规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围绕提升规划公共服务水平,贯彻以人为本发展观念,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和完善了由规划委员会、政府常务会、专家评审会组成的一整套规划评审机制,基本形成了“政府决策、规委审查、部门把关、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4.规划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立了规划编制和项目规划评审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了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机制,对规划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今年年初截至到目前为止,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项,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4项,“一书二证”发放率达到**0%。

  5.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规划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了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结合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普及城乡规划知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实施“阳光规划”,积极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公告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形式,扩大群众参与,增加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透明度。

  6.县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承载力不断提高,城镇体系格局初步形成。

  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至**二级公路,**至**、**至更新、县城至**、**至******乡三级油路,**大桥、**大桥、**大桥等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到2015年,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356km,比20**年新增195km,改建二级公路新增**2km,改建油路新增165km,四级油路27km,其中,21%村通沥青路,公路密度达到0.3km/km2,比20**年增加0.064km/km2;**河**港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河航道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管网建设改造、农村安全饮用水、农村改水改厕等工程成效显著;城乡能源基础设施继续完善,一批送变电站竣工投入使用,农网改造顺利完成并继续巩固。

  7.县城服务职能不断充实,城镇化步伐加快,库区移民安置如期完成,城市空间格局日趋完善

  以县城为重点的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重点推进县城新农贸市场、**河**大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一批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一批重要街巷改造工程、城镇安居工程、环保工程以及**河两岸景观绿化美化、**大道示范街、**公园、**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入园景观等景观美化亮化工程,城镇接受产业转移和人口集聚能力增强。以**河沿岸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为重点的房地产开发顺利推进,新建商品房2.3万m2,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分别达1.3万m2、1.1万m2。“十一五”期末,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5.6km2,比20**年扩大1.85km2,人口达到6.0万人,比20**年增加1.25万人;全县城镇化率由20**年的31.3%提高到38.6%。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移民工作“六包”责任制,着力抓好库区基础设施后续完善、移民生产开发、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和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完成移民点一层以上建房的占任务的97.7%;完成生产开发基本口粮田地配置的占任务的90.3%。

  8.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城市风貌快速提升

  坚持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加大环境污染监控力度,关停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严重企业,五年减排化学需氧量772.9吨,减排二氧化硫41吨,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逐年降低,控制在**县下达的范围以内,顺利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县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成运行,2014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1.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建设,五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万亩;加大金花茶、红豆杉等珍稀植物树种的保护、培植力度,金花茶保护面积达12.3万亩,人工种植红豆杉5000亩,**万亩红豆杉基地初步建成。

  9.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民生质量大幅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4148元和3806元,比20**年增长2.35倍和2.12倍。教育投入力度继续加大,实施**中学、县实验小学等校舍改造工程,五年累计建设教育工程项目81个,完成投资7194万元,全县办学条件逐步改善;“两基”教育继续得到巩固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和门诊综合楼、9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等医疗卫生设施新改扩建项目全面完成,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各种重大疾病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1.6%。完成29个“农家书屋”和24个村级篮球场建设,文体事业蓬勃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10.以水电为龙头的资源型工业及以旅游为主的服务业稳步发展。

  大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积极推进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申报广西b类工业园区获得顺利通过,**水电站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初步形成水电、木材加工、矿产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为主的工业发展格局,工业发展步伐加快,主导地位逐步增强。

  旅游产业坚持以打造“西南水电名都”,“生态休闲旅游名城”为目标,全力推进旅游产业开发,旅游业呈现发展快、后劲强的良好势头。编制完成**、双龙瀑布金花茶园、仙人桥、**原始森林等4个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大峡谷景区、**湖度假村、**乡村生态休闲观光、纳乐生态园、双龙瀑布金花茶园、**公园、**景区、**电站、**天湖、纳福岛、万亩红豆杉基地、**原始森林等一批景区景点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电站景区和**大峡谷景区获得国家aaa级景区评定。

  11.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加大控规和专项规划编制力度。

  以04版总规为指导,相继编制《**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县城消防专项规划》、《**县成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县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有利推动规划管理体制的完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城乡规划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一是修编频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但在规划编制时,由于对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测不足,导致规划频繁修编,甚至有些规划刚经审批,却由于政策的变化,又不得不进行修编,规划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得不到保障。二是滞后现象仍然存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后,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设计相对滞后,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尚未编制,规划县的整体功能不够完善,城乡建设缺乏规划依据,造成了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三是地域特色不明显。尤其是乡镇规划编制和实施中,与本地地理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结合不够,未能体现我县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容易造成“千镇一面”、“千村一面”的现象。

  (二)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不紧。全县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城市设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由于部门规划发展方向和重点不同,又缺乏相应的衔接协调机制,这些规划往往存在很多相互矛盾和冲突的地方,相互之间不协调、不衔接,最终给实施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中五个统筹(统筹区域发展;要统筹城乡发展;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要统筹人和自然和谐发展;要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其中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更加注重农村的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坚决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04版总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依据的,重点放在县城的空间布局、物质形态规划上,在突出公共利益和规划的公共政策性方面存在不足。未能适应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理念,更使城乡统筹发展面临一定困境。

  (三)规划执法有待于加强。违法违章建设和随意改变土地功能性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长期以来,由于乡镇规划执行不够以及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不少地方未经任何审批手续,违法用地、乱搭违章建筑的情况仍比较严重。而且执法人员相对较少,规划管理工作无法向乡镇延伸,导致了规划执行的不彻底。

  (四)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发展需求,公共服务设施相对缺乏

  对城市交通预测不够,城市交通体系不能满足增长需求。港口和公路等对外交通处理超前性不足,道路成网性不够,部分道路与地形竖向结合较弱,组团之间交通联系不便。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地方发展不相适应,配套的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力度不够,未形成合理有效的综合服务系统。

  (五)旅游发展前瞻性不足

  总规对旅游产业建设缺少系统的引导,仅在城镇体系规划中对旅游规划提出框架性的要求,对城市与周边自然山水环境和风景名胜区缺乏统筹规划,整体环境景观系统性考虑不够,特色不突出。

  2014年,**县旅游总人数达58万人次,比20**年增长5.34倍,其中海外游客0.19万人次,增长6.33倍;旅游总收入3.41亿元,增长26.21倍。因此,有必要在总规修编中对旅游产业发展进行充分的论证。

  三、意见建议

  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各级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按照城乡统筹、县域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切实抓好全县城乡规划工作。

  (一)依法规划,完善规划体系。要按照城乡统筹,县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理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关系,明确各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重点,合理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

  1.要坚持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建设。一是要按照功能分区着手科学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二是要发挥好城市总规纲领性作用,树立城市总规的基础地位。以引领南阳科学发展为己任,明确时限,加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评审步伐,加快城市总规报批、工区总规的审批及县、镇总规的编制或修编工作。乡村规划要体现一乡(村)一规一特色,因地制宜,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进。

  2.要坚持控制性详规编制全覆盖。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做好全面的控制性详规,确保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不能少,规划控制线不能变,居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不能高,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病”。要加快《中心城区控制性单元规划》的评审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同时在条件成熟区域打造集金融、商贸、会展等于一体的高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规划建设特色街,解决无街不商、店面布点无序状况。

  3.要坚持专项规划编制全配套。建议县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中心城区各类规划编制情况进行梳理,摸清已编规划底子,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建立规划目录工作台账,实现规划编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用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一是加快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和配套专项规划。改进、提升和优化老城区交通路网;超前谋划构筑循环畅通的新建区城市道路网络;合理利用立体空间资源,规划建设交通枢纽,切实解决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群众出行难和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快编制地下管网规划。在新建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尽快启动“综合管沟”系统规划工作,将各种管网集于一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三是加快编制和实施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加快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实施,尽快解决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在城中村改造和新建区,要把就学、就医、购物、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构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宜居宜业空间。

  4.要搞好城市设计。建筑是城市凝固的雕塑,代表着城市的内涵。要做好中心城区重点地段和大型建筑的空间、形态、功能、天际线和色彩设计,提升城市的景观特色和视觉品位。要深入细致地研究**县城色彩,挖掘传承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交汇融合;要注重城市天际线和外缘景观设计,让人们无论站在城市的哪个方位环顾,都能清楚地感知我县颇具特色的轮廓线。要突出“八腊瑶族文化”、“六排蚂拐文化”、“三堡桐花文化”“**嗦呐文化”等城市特色文化符号,坚定地拒绝和淘汰外来的非地方文化特色的“欧式”、“地中海式”、“罗马式”及“徽派”建筑。

  (二)科学规划,严格决策程序。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这一原则组织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以及相应的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前期审查和咨询议事作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建立规划联席会议会议审议制度,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根据规划管理层次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审议。县、镇两级总体规划在报上级政府审批前,应分别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1.要确保规划执行刚性。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决不能因领导更替而改变,要一张蓝图绘到底。建议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建立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开发建设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对于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发建设及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开发建设项目,要依法查处,维护规划严肃性。

  2.要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以统一规划为前提,严格监督为保障,分级管理为依托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规委会的协调和决策作用,健全规委会决策机制,严格管理程序,排除来自各层面的压力,建立规划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防止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通过规划公开公示的常态机制,逐步使规划监管体系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庄。

  3.要建立规划协调推进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各类规划实施的协调推进机制。应当成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的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城乡规划与建设互动机制、动态管理机制。要召集相关部门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图纸进行集中会审,实施规划“一张图”管理,确保各相关部门规划实施一步到位,防止反复施工,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三)面向未来,把握规划前瞻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规划的立足点。规划编制部门和单位对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要吃透,要深入调研,把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与城乡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突出城乡的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城市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建立能够适应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发展需要的布局框架。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之间要统一协调,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建设管理的龙头和基本依据,真正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管理的综合调控作用。

  (四)以人为本,促进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尤其是乡镇规划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将生态城县理念贯穿规划全过程。一是要树立人文理念。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乡镇规划都要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挖掘当地的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生活方式,把为能否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衡量规划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摆在优先位置。二是要树立生态理念。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县域,统筹生产县、商业县、生活县、绿地等空间布局,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县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三是要树立特色理念。要地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和体现我县城乡在自然、历史、建筑、地域等方面的文化特色和内涵,形成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风格独具的特色镇和村。四是要树立集约理念。将节地、节能、节水、节财和资源综合利用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加强监管,促进规划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健全城乡规划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城乡监督管理水平,实现规划管理从粗放管理向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管理转变。同时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偏差,坚决查处和纠正城乡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建议成立制止违章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对新建项目要强化全程监管,特别要从源头上进行监管,实行违法违章建设巡查报告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者和执法不力的处罚力度,实行制止违法违规建筑工作通报排名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坚决制止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防止职能缺失,监管不力现象,切实提高规划监管实效。

  (六)加大投入,促进规划保障。要加大规划投入。各级政府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将规划编制、管理经费和执法监察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和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行。建议将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上级财政预算,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村镇规划完成数和对完成较好的村镇给予适当补助,促进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健康有序开展。

  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要简化程序,放开政策,引进高学历规划管理人才和大中专规划实用人才,充实到规划队伍,特别是要充实到乡村一级;要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到党校培训学习、与高校联办代训或定期邀请国内知名规划专家来**举办讲座等形式,对各级现有规划技术人员和规划监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精通业务、善于管理、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规划建设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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