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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时间:2024-01-09 10:37:52 剑锋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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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精选8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1

  马卓,生长在四川雨城—雅安的女娃子。很漂亮,和她妈不输上下的漂亮,性格很拗,脾气很倔,和她漂亮的妈妈极为相象。虽是靓母靓女的完美组合,但在马卓很小的时候,爸爸意外离世,当年仅有二十岁的漂亮妈妈抛下了小马卓去到了成都,一去就是很多年。自小,马卓只能跟着她的藏族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很爱马卓,可叔叔不爱她,他将对马卓妈妈所有的气恨全部转移到马卓身上,一不顺心就拿马卓出气,尤其是在奶奶去世后,他更是变本加利的虐待马卓。

  她没有玩伴,更没有朋友。她极力去和其它小朋友融合,可小朋友总是编起儿歌嘲笑她是没爸没妈的野孩子,她不服气,跑去理论,结果被群体殴打的遍体鳞伤。如果是我,那么疼,我一定会哭。可她是马卓,倔强的马卓,她怎么会哭?她只会擦干眼泪,拼力相博比她高出半截的男孩们。

  马卓九岁,成都的漂亮妈妈来了雅安的家。这是马卓,第一次清清楚楚的看到妈妈,比她想象中可是漂亮太多了。妈妈迎上去一把抱住小马卓,可马卓像弹簧一样逃开了,叔叔嘲她吼着要钱,不给钱休想踏出门坎半步。过了半会,马卓躲在屋后,看到叔叔将漂亮妈妈的嘴封上了,用绳子捆绑在了堂屋的椅子上,想也没多想,马卓跳进窗户救起了漂亮妈妈。乘叔叔不在家,马卓跟随漂亮妈妈去到了成都。

  在成都,马卓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像一座大山一样,深爱着漂亮妈妈,宠爱着小马卓的男人。他叫阿南。不是很帅,但很有男人的味道,对漂亮妈妈的爱像大海一样宽广包容。但似乎漂亮妈妈对他只是依赖,并不爱他。尽管如此,他还是不离不弃,细心温柔的呵护着她,直到漂亮妈妈出事后的年年天天,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她,视马卓如亲生女儿般抚养着她,一直到她长大成人,一直到她学业有成,一直…或许,读完三系列及再有的四五系列,他还会,一直照顾她到成家立业。

  对这个男人,每个有关他的情节,我都会全身心的融入,读着读着,有一股隐隐的心疼直窜心窝。是的,我在心疼,心疼他对爱的执着,和义无反顾的付出。他没有义务要如此,那个女人并没有给过他任何的承诺,也没有给过他多余的爱恋,更没有为他生有一儿半女。而他,付出热忱父爱去爱护的这个女孩,不是他的孩子,和他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她只是他深爱女人的孩子而已。

  上高中的马卓恋爱了,爱上了不务正业,流里氓气的毒药。人如其名,他确实是毒药,毒了自己,也毒了身边的人,他爱的马卓和爱他的于安朵都是,甘心饮尽了他的毒,却不曾后悔过。

  我爱马卓,爱她的积极向上,也爱她不经意的叛逆。她努力的在做好孩子,但还是会偶尔的叛逆,学会抽烟,学会喝酒,学会洒泼。她不完美,一点也不完美,就像现实中的你和我一样,同样不完美,都有着欠缺的东西。她爱毒药,爱的盲目,爱的痴狂。一半可悲,一半快乐。和他在一起,她是那么快乐,但是贪恋这片刻甜蜜的她,却是可悲的。自爱上他的那刻起,他就决定了她的悲伤。当他转身离开,她只能放手出发,去向无法抵达的远方。

  我爱于安朵,爱她旋转的`红舞鞋,爱她对爱情一往情深的痴傻。传说中穿上红舞鞋的女孩,一生都无法停下舞步,就好像她对毒药无休止的痴狂,马不停蹄,疾速旋转,一再跌倒,遍体鳞伤。她就是这么傻,这么痴的一个女孩,让人心疼,忍不住想去抱抱她,给她一个温实的拥抱。舞台上的她,就是一只旋舞的白天鹅,万人追捧,但是当舞台上的灯光,一点一点熄灭的时候,她就是一只遗忘在湖边的白天鹅,在告别之前,她只能在交出翅膀时跳最后一支舞蹈,勇敢的谢幕。

  阿南是个好男人,一定要让他遇上一个爱他的女人,这样故事才完美。

  夏花。解析其名,应该如夏天的向阳花,好看且温暖。但她不全是,漂亮不够温暖,甚至一直在堕落,一直在逃亡。如果再晚些遇见他,她会随着西落的夕阳一同凋零,再也看不见只照在她头顶的那一抹阳光。缘分怜惜善良的人,善良的作者也一定会让他们重逢,让她明白,她之前的堕落和逃亡,都只为了来到这里。都只为了,在喧闹的人群中,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穿过时间不怀好意的骗局。对珊珊来迟的他,轻轻说一句:其实,我一直在这里。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这样的故事,不悲也不喜,很难受,但却不悲伤,只是想哭又找不出可以流泪的支点。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2

  《离歌》是饶雪漫的又一部青春疼痛系列的大作。之前看过她的《沙漏》一二三部,《左耳》,基本上对她的文风与叙述语言的风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封面的书模长的实在太漂亮,也太帅了。呵呵,这是一个很感性的理由哦。

  《离歌》不同于饶雪漫以往的码字风格,这次,这本书全都是在以一个人的口吻在讲述,那就是主人公“马卓”。马卓,其实我挺喜欢这两个字组建成的名字,读起来很干练,也很动听。这本书也就是在讲述马卓从四五岁记事前一直到18岁在这期间发生的故事。也许是高中离自己的生活最近吧,所以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在天中里的生活,她与毒药的感情纠葛,她与于安朵这个校花的.矛盾,她与肖哲之间的误会。

  看完之后,我没有更多的关于人生,社会,学校的思考,我没有太多的感觉,只当是自己看了一个故事,亦或是一场电影,在电影落幕时,是一个留给人悬念的结局,因为还有《离歌2》,所以作者在文末写着未完待续。看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些关于书中描绘的80后,90后生活的状态,内心的真实感觉,但是对于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或者所作所为,我无法发表意见,因为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

  《离歌》里的爱情是复杂的,但是也是很美妙的,虽然没有我想象中的干净,却也依然让人憧憬,让人期待。有些人看重的是《离歌》里的爱情,卑微却又期待的爱情,有些人看重的是亲情的部分,阿南对林果果,对马卓的照顾与关怀,阿南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有些人看重的是马卓自身的品质,坚强,隐忍,鼓励着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3

  《离歌》,是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最近,我读了这部小说,十分震撼。

  马卓有着悲惨的命运,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难以接受。在她一岁时,她的爸爸就被人杀害,至今都没有找到杀人凶手,随后,她的母亲也弃她而去;她只好和她的奶奶相依为命,她的叔叔只会喝酒、赌钱,别的男孩子也欺负她,甚至放狗咬她,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马卓一天天长大;在她九岁时,她的母亲又突然出现,把她带到成都来生活,这让马卓有了一丝幸福的感觉,可好景不长,她的母亲在给她买早餐时,遭人惨杀;马卓,无家可归,只好再次回到雅安雨城,奶奶的家里,不料,她的奶奶也离开了她,还遭到了她叔叔的毒打;还好,一直喜欢她母亲的一名男子阿南,领养了她,把对她母亲的爱全灌注在她的身上,对她如亲生女儿一般细心呵护……

  马卓也不负阿南的期望,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天中,在高中的那三年时间,她偶遇“毒药”,并被他身上的桀骜不驯、帅气所吸引,展开了一段揪心的爱情故事,谱成了一曲悲伤的《离歌》……

  上天是不公平的,剥夺了马卓所有至亲至爱的家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受尽了欺辱、折磨,这是非人所能承受的,何况当时她还只是个孩子,可是上天又是很公平的,她如钢铁般的坚强,就是赐予她最好的'礼物,也是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慢慢磨练出来的。

  比起她的坚强,我的坚强根本不值得一提。被烟头烫在胳膊上的滋味虽然从未尝过,但想想也知道那种痛苦,她,竟然一滴泪都没有滴下,也没有挣扎,只是无言地承受着。我小时候犯了错,妈妈用针扎我的手心,我没有哭,那是因为针头并没有扎进去,只是在我的手心上稍微重地点了一下。当时我看着针锋利的针头要扎进我的手心,心里都紧张的不得了,但还是强忍着马上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倔强地看着妈妈的眼睛,面无表情地接受着一切,一副不服输、坦荡荡的样子。当冰凉的针真的碰到我的手心时,心跳得很快,但我只是眉头皱了一下,手缩了一下,没有留下眼泪。我觉得我好了不起,面对这样的场景,我没有吓得流眼泪,直到现在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看到九岁的马卓冷静地面对她叔叔狰狞的表情,残酷的毒打,又是踢,又是踹,又是扇,又是拿烟头烫,又是揪着头发,她的嘴角都流出了鲜血,她却一声没吭,甚至反抗!真的,那场景,很残忍,我看着这段时,眼泪就已经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心里好像很疼,何况,那是真实的疼……

  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学到的,只有她拥有;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理解的,只有她懂得……

  她的勇气无法用任何东西衡量,不知道这股勇气是从哪里来的,与坏人勇敢搏斗,对方拿出白晃晃的刀子,对着人质和自己,她也毫不慌乱,镇定自若地跟他们讲道理。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马卓和“毒药”并没有在一起,我也深深为马卓遗憾,看到结局,我流泪了,不过哭完之后,也明白,总有一个人,会默默站在你身后,呵护你,爱你,不管你怎样改变,这就是爱。

  也许,我们的坚强和勇气都比不上她,但是我们有相同的性格——不服输!我们也会学着更坚强,要好好好长大!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4

  徘徊在书架之间,我在寻找一本书。一本封面印着几个女孩和男孩的书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从书架把它拿下来,揽入了怀里,走向了收银台。

  回到家,我盘着腿坐在沙发上。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叫做《离歌》,作者是。无论是书名还是作者名都吸引了我。在书中,一个名叫马卓的女孩跟着妈妈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奶奶的离去,妈妈的死,朋友的离开,在马卓的人生里唱响了一首又一首的离歌。

  看完了《离歌》,一股不知名的味道涌上了心头。离别,谁可以避免?世间的万物有多少东西是没有尽头?小溪会断流,太阳会下山,花儿会凋零,我们人也会死,不是吗?有的人,不去养花,是为了不想看到花儿不一点点地凋零。也许,这样做的.确不会看到花儿凋谢。可是,在逃避了凋谢的同时,他也失去了一个新的开始。起点,终点,只有一线只差。没有终点,就没有起点。没有起点,就没有终点。到了终点,就得分离,开始下一段旅程。其实,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去躲避,而是去珍惜。珍惜烟花在天空绽放的那一瞬间,珍惜小溪流淌的“叮咚”声,珍惜雨点滴在地面溅起的水花。相比之下,珍惜不是更加美好吗?每当回忆起当初珍惜过,心头一定会涌起一阵幸福吧?至少,我们不会遗憾,因为我们珍惜过,因为我们拥有过。

  漫漫长路,我们难免要匆匆写下一首首情不自愿去又不得不的离歌。可是我们也不要忘了,这也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5

  今天在宿舍整理书籍,手指轻轻滑过每一本书,突然一个淡雅的封面紧紧地把我的目光抓住了,原来是饶雪漫的《离歌》,我若有所思地笑了笑,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那年的夏天、那年只属于我们的青春……

  主人公马卓出生在一个美丽的小城镇,然而父亲早早去世,母亲也弃她而去,她自小就与奶奶和小叔一起生活,生活的曲曲折折、坎坎坷坷一直没有放过这个可怜的少女,不久奶奶就离开人世,只剩下了残忍虐待她的小叔和她一起生活。

  几年后,马卓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她有着和妈妈林果果一样的性格。她个性倔强,极端自我,喜欢独来独往。同时,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高中。因为一次偶然,她认识了技校的问题少年“毒药”,从此,马卓的一生就改变了本来的.应有方向。马卓被毒药的桀骜不驯深深吸引住,冥冥之中,像是有一条命运之线,无形地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就像有很多时候,情感都不由自主控制着生活的轨迹。尤其是女生,正处在多愁善感的时期,对爱情有着懵懂的向往,那颗敏感而多情的爱心种子一触即发。像马卓这样骄傲的女生,其实是个复杂的个体。乖顺和叛逆这两种个性在她的体内并存,自我压抑和对爱的渴盼长期矛盾纠结。长期缺乏关爱的孤独,在毒药这个坏小子猛烈地爱情攻击下,爱情的种子迅猛生根发芽,蓬勃生长。骄傲的人在自己认准的事情前面,更加是不顾一切,即便知道自己是飞蛾扑火,饮鸩止渴,也别无选择。青春的美,其实也正在于这份无与伦比的勇气与付出。很多时候回想起来,幸好主人公还年轻,也很坚强,还有很多的时间让她来收拾这一切的残局,这一地的碎屑。也许若干年后,她会懂得爱情与生活,也许生活也会少一些伤痛,但青春过的爱情会永远埋藏在心底的深处吧?

  又一次沉浸在这本书中,又一次陷入了思考当中。其实,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我觉得现实中并没有这样平淡细腻或者惊天动地的爱情,在小说中,爱情要多动人有多动人,要多轰动有多轰动,这样的爱情多么的唯美,多么令人向往,多么令人遐想无穷。不论是阿南对林果果那多年不变的爱恋,还是肖哲苦苦追求马卓的执着,或是毒药与马卓之间青涩懵懂的爱恋,都是那么令我感动,似乎抓住了你心底最柔软的那个部分,久久不能令人释怀。

  尾声响起,心底最深处回旋着的那一首离歌,终于成为爱与告别的最终曲。终点处,谁将会在那里,把幸福唱与你听?而我们要铭记的是伤痛让成长的过程更深刻,而青春也正因为这份疼痛而成就永恒的魅力!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6

  我读她的作品迄今为止,只有《离歌》。但这响当当的名字却是早已耳熟能详,仅这一部作品,已经完全承认“文字女巫”这顶冠,戴在她的头上,再合适不过。

  她是土生土长的川籍妹,她的文字看似平淡,但随情节奏调,可以微辣,也可以狠辣。有时候,可以微辣的香酥宜人,也可以狠辣的让人哑然咋舌,就像一碗菜嚼着很香,令你胃口大增,你已酒足饭饱,再难下咽,可仍想嚼,不停的`嚼。就算它再辣顶多也就是让人难受而已,不至于落泪。

  关于她再多的介绍,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她的作品而已。读她,只能透过作品,透过文字,字字句句斟酌,字里行间揣摩。她的文字不老练,但很精练,作品多以青春为主题,喜好执笔青春的作者,不管她年纪如何,但她的心永远都是年轻的,不会随时间流逝而衰老的。

  接下来,我想认真读完《离歌III》,探望我挂念的他们,有没有真正的幸福。然后,再安安稳稳的将书籍压箱底,将牵挂真正放下。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7

  “天亮了,我这就出发,去向你说过的无法抵达的永恒。”这是离歌一里我最喜欢的那句话。

  初中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在闺蜜手里看见了一张图片男主角毒药穿着黑色的衣服在风中站着,当时觉得特别帅,当然现在我也那样觉得。在闺蜜那借到了这本书,带着泪和笑的《离歌》。现在回想起来我当初是带着眼泪看完了这本书,或许也可以说它也是我青春的开始。

  马卓那个让人莫名心疼的女孩,出生在四川雅安,她的孩童时代特别贫穷不只是生活更是人生,她的童年贫穷到只有一个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奶奶。除了奶奶她什么也没有,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就那样简单的活着,直到有一天那个叫林果果称是她妈妈的漂亮女人闯入了她的生活,然后认识了那个她一辈子都心存感激和最爱的亲人阿南。可是事与愿违林果果意外去世了,她还没有叫过她一声妈妈。自此之后她跟着那个最爱她妈妈的男人生活,叫他爸爸。

  她考入了县里最好的.高中,认识了那个爱到骨子里的人毒药。他和毒药其实就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毒药大家眼里的混混,马卓大家眼的乖学生。他们之间夹杂这太多,家庭、性格、于安朵等等。在我看来他们都很爱彼此只是都有自己所坚持的骄傲和自尊,两人分分合合爱着也痛着。就像飞蛾一样明知是火还是会奋不顾身的扑向对方,最后吧自己和对方都弄的遍体鳞伤。

  饶雪漫的青春疼痛系列里我最爱《离歌》,因为这本书我第一次明白青春,第一次知道青春和爱可以那么那么痛。

  蒲公英在分中哭泣,像是被遗弃了的约定,宛如柳絮般飘荡的空中,遗失回家的方向。天亮了我这就出发去像你说过的无法抵达的永恒。这两句话就这样被我记了六年多。

  希望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用泪和笑编制成的《离歌》。感受青春懵懂的爱和爱带来的刻骨铭心的“痛” 。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8

  《离歌》是饶雪漫所著的一部小说,它描述了一段青春年华的爱情故事。在这个故事中,男主角白羽和女主角莫离的爱情之路并不平坦,他们在经历了各种磨难之后,最终得到了幸福的结局。

  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深深感受到了爱情的力量。白羽和莫离的爱情是坚韧不拔的,他们经历了各种挫折和困难,但他们从未放弃对彼此的爱。他们用自己的坚持和勇气,最终赢得了对方的心。

  同时,这本小说也告诉我们,青春年华是短暂而宝贵的。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用心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幸福。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我们都应该坚持自己的.信念,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

  总之,读完《离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爱情的伟大和青春的宝贵。这本小说不仅让我更加热爱生活,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追求幸福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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